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20日表決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了個人信息處理和跨境提供的規則、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義務等內容。本法規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針對過度收集信息、大數據殺熟的問題,本法明確,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並應當與處理目的直接相關,採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個人信息處理者利用個人信息進行自動化決策,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針對濫用人臉識別技術問題,本法要求,在公共場所安裝圖像採集、個人身份識別設備,應設置顯著的提示標識;所收集的個人圖像、身份識別信息只能用於維護公共安全的目的。
對於提供重要互聯網平台服務、用戶數量巨大、業務類型複雜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本法特別規定了其需要履行的義務,如建立健全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制度體系,定期發布個人信息保護社會責任報告,接受社會監督等。
當天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還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三孩政策」正式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於2002年施行,2015年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時進行了相應修改。如今,再經修改的法規,是中國重大生育政策調整確認的 「最後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