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大電信詐騙案
66名被告獲刑無緩刑
【香港商報訊】記者姚志東報道: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在微信公眾平台開闢「全民反詐」欄目,介紹檢察機關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典型案例,幫助民眾提高防範意識。
據深圳市檢察院近日公布的案件顯示,被告人劉某燕、范某平、余某等人及其發展的代理商以深圳某匯金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為名,購買虛假交易平台(EC0、AMC、BANYAN虛假交易平台)軟件系統,未對接真實的國際交易市場,在平台內部進行封閉的虛擬交易,非法交易外匯、黃金、恒生指數、原油期貨等虛擬產品,騙取投資者財產,造成投資者經濟損失數額特別巨大,涉案金額達人民幣3億多元。
經審理,本案被告人一審均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25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被判處三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均是實刑,沒有緩刑。66名被告人中有3人被判構成非法經營罪,1人被判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其他62人均被判構成詐騙罪,被判罪名均與起訴書指控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