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去年有「示威者」於旺角堵路,期間22歲男生向到場驅散的警方掟「雪糕筒」,致警員背部受傷。男生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項襲警罪則獲法庭存檔。法官姚勳智強調案件嚴重之處在於有多人參與堵路,被告掟的「雪糕筒」擊中警員背部令其受傷,惟考慮到他沒有預謀犯案,且暴動歷時不長,判囚2年4個月。另外,由於被告干犯本案時有簽保令在身,須向法庭繳付1000元擔保金。
案發時21歲的學生曾勁麟承認於去年6月4日在九龍亞皆老街與砵蘭街交界參與暴動;其另被控的襲警罪,即在同日同地襲擊警員11361,則獲法庭存檔。
姚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50多人堵路,導致交通嚴重阻塞,對市民造成不便。被告更掟「雪糕筒」擊中警員背部,事件中另有其他警員受傷,認為本案情節嚴重,直指可以判處4年監禁,不過被告案發時身穿休閒服裝,算不上是有預謀犯案,亦非領導角色,認罪獲酌情扣減至監禁28個月,另下令他繳付違簽保令的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