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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食品工場再度排放未經妥善處理污水 被判罰款1.2萬元

屯門食品工場再度排放未經妥善處理污水 被判罰款1.2萬元

責任編輯:黃逸 2021-04-13 19:30:24 來源:香港商报网

 環保署指維他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設於屯門的食品工場因再度排放未經妥善處理工業廢水,違反其污水排放牌照規定,今日(1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2萬元。

 環保署透露執法人員在去年10月突擊巡查上述工場並抽取污水樣本化驗,結果證實污水的5天生化需氧量濃度超出污水排放牌照規定上限,署方遂按《水污染管制條例》檢控該公司。

 環保署指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任何人士排放不符合牌照規定的工商業污水至公用污水渠,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40萬元及監禁6個月。

 環保署引述紀錄發現該公司在2019年4月亦曾因干犯同樣罪行被法院判罰款1萬元,公司事後亦已改進其污水處理系統;至於該公司今次再被環保署發現排放超標工業廢水,署方已會晤該公司管理層,叮囑他們應恆常保持污水處理系統有效運作,確保嚴格遵守牌照訂明的排放標準。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所有污水排放牌照持有人必須定期清理及維修保養污水處理設施,並按牌照要求定期抽取污水樣本化驗,以確保設施維持有效運作及符合牌照要求,防止未經妥善處理污水排入污水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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