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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事講場】「支聯會」不改綱領將難逃法網

【港事講場】「支聯會」不改綱領將難逃法網

責任編輯:黃逸 2021-06-01 00:02:10 來源:香港商报

 何子文

 警方今年再以「限聚令」及防疫為由,反對「支聯會」舉行「六四遊行」及禁止舉辦維園燭光集會,「支聯會」提出上訴日前被駁回。「支聯會」隨即宣布,今年不會組織及宣傳「六四」維園集會,這是32年來首次。但「支聯會」一方面宣布不舉辦「六四集會」,另一方面其副主席鄒幸彤卻繼續呼籲市民參與「六四活動」,有煽動市民違法之嫌。事實上,「支聯會」最大問題不在於是否舉辦集會,而是其反對以至推翻國家執政黨的綱領絕不被容許。在香港進入國安法時代之下,「支聯會」的「反共」綱領是公然挑戰國家、挑戰國安法,於法不容,於理不合。「支聯會」不舉辦「六四活動」並不足夠,更要修改「反共」綱領,改變反對國家執政黨路線,否則必將難逃被取締的命運。

 綱領違憲違法

 每年的「六四晚會」,都是「支聯會」以及一些外國反華勢力的大集結,表面高舉所謂「建設民主中國」旗幟,實際卻是鼓吹「結束一黨專政」。全國人大會議已通過修改憲法,加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的字眼,等於在憲法上明確共產黨領導的法律地位,並以最高法的方式確立。「結束一黨專政」的訴求或綱領,本質上是一個違憲違法的綱領,不但涉嫌違反國安法,更觸犯了多條刑事法例。

 對於「六四晚會」,澳門政府絕不含糊,澳門治安警察局已經回覆活動搞手,表明否決有關集會申請,當局在回覆時斬釘截鐵地表明,有關活動具有「煽動顛覆政權及推翻憲制的內容」,違反了《刑法典》以及《行政程序法典》等相關規定,指出活動具有明顯的違法性質而拒絕申請。澳門當局在回覆中更直指有關活動「損害了中央政府的信譽、威信及公信力」,「在本質上構成了對『一國兩制』的衝擊和破壞」。整個回覆立場鮮明、理直氣壯,沒有拐彎抹角,更沒有畏首畏尾,從憲制、法律、社會層面指出了有關活動的違法性質及危害,表明會依法辦事,顯示出澳門當局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堅定捍衛憲制法治的決心,令澳門反對派不用再心存僥幸。

 現在香港警方只以「限聚令」及防疫為由反對「支聯會」的申請,這其實並未指出「支聯會」的問題,不容許「支聯會」舉辦「六四活動」,不單在於防疫的需要,更在於其挑戰國安法。國安法第22條訂明,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當中包括使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顛覆政權即可入罪。

 「支聯會」雖然自稱和平,沒有使用暴力,但只要以其他非法手段,包括收取外國資金、支持海內外違法人士的活動,以至舉辦非法行動等,都足以構成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再加上「結束一黨專政」這個顛覆口號,違法違憲,已經足以入罪並控告「支聯會」一眾成員。果如是,不要說讓「支聯會」舉辦「反共」活動,現在就應該依法追究「支聯會」一眾成員的違法行徑。

 應追究違法行徑

 香港已經進入國安法時代,毫無疑問,「結束一黨專政」含義就是要顛覆國家政權、推翻國家憲法的執政黨,這樣的綱領是公然挑戰國安法,挑戰「一國兩制」。在中國任何一寸土地,這樣的綱領都絕不容許,澳門已經對「反共」活動顯示出強硬的態度,香港更不能有絲毫含糊,必須明確告訴「支聯會」,其「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挑戰國家執政黨,違反國安法,必須取消,並且停止所有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如果「支聯會」繼續執迷不悟,拒絕改弦易轍,修改政綱,繼續策動違法行動,這樣將難逃法律審判的命運,不但相關人等會被檢控,與「支聯會」有關的人士恐怕將不可能再進入建制、進入議會。「支聯會」不要再心存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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