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前年10月20日九龍遊行案中,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黃浩銘、楊森和吳文遠昨日(19日)開審前各承認組織或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辯方今日(20日)於區院求情。法官胡雅文聽罷陳詞押後至下月一日判刑,期間各被告須還押。
控方由署理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夏博義、潘熙及大律師黃宇逸、吳宗鑾等。「長毛」梁國雄妻子陳寶瑩及社民連成員曾健成等今日亦有到庭旁聽支持。
據悉,原本保釋的黃浩銘需還押候判,其他被告因不同案件繼續服刑或還押。
法官胡雅文質疑本案被告明知案發時有爆發暴力事件的實際風險,仍干犯本案。潘熙回應指因原定申請的遊行被禁,陳皓桓和長毛才誤入歧途繼續舉辦涉案遊行,強調一直提倡以和平方式表態。
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和何俊仁被控前年10月19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除何俊仁外,其餘六人同被控前年10月20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