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粵清風網8月23日通報,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委政法委原專職副書記陳文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文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党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文敏嚴重違反党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党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文敏開除党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陳文敏簡歷
陳文敏,男,1956年1月出生,漢族,廣東普寧人,廣東省委党校大學學歷,197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党,1976年12月參加工作。
1990年8月任普寧縣委常委
1992年5月任普寧縣政府党組副書記、常務副縣長
1993年6月任普寧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組副書記、副市長
1995年5月任揭西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8年4月任揭東縣委書記
2000年5月任雲浮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02年3月任肇慶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
2006年12月任肇慶市委副書記
2007年2月任肇慶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09年9月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副秘書長、省委維穩辦主任(正廳級)
2013年5月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專職副書記、省委維穩辦主任
2017年6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