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名單公布,建行深圳市分行名列其中。10月19日,建行深圳市分行將首單業務落地在前海合作區內分支機構後,現全市網點正全面推出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
該行表示,符合「跨境理財通」業務「南向通」或「北向通」資格的投資者,可在建行深圳市分行任意網點申請辦理業務簽約。「南向通」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在港澳銀行開立投資戶,購買港澳地區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區居民通過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開立投資戶,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
開展「南向通」業務的個人投資者需滿足三個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戶籍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淨資產月末餘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或者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資產月末餘額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南向通」可投資的產品主要為中低風險的經香港證監會認可的基金、債券以及人民幣、港幣和外幣存款等。額度方面,「北向通」跨境資金淨流入額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資金淨流出額上限均不得超過1500億元人民幣。另外,「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對單個投資者實行額度管理,投資額度為100萬元。
建行深圳市分行表示,跨境理財通業務的全面推出,標誌為客戶打造的開放式財富管理平台產品更加豐富和多樣,也對分行財富管理轉型發展創造了新的機遇。「跨境理財龍通灣區」,該行將一如既往承擔起粵港澳大灣區「先行先試」的歷史使命,用實際行動踐行國家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戰略部署,以「跨境理財通」業務為着力點,打造專業與溫度兼備的「建行財富管理」品牌,助力大灣區居民財富再上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