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21日)下午通過有關全面禁售加熱煙、電子煙等另類吸煙產品的修例草案。該法例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和宣傳另類吸煙產品,刊憲6個月後生效,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草案在32票贊成、3票反對,2票棄權下獲得通過。其中議員謝偉俊、自由黨邵家輝及易志明投反對票,勞聯潘兆平及旅遊界議員姚思榮則投棄權票。其餘議員均支持草案。
立法會同時否決自由黨議員易志明及鍾國斌的修正案,兩項修正案涉及豁免由車輛運載進口,以作出口的轉運貨物的另類吸煙產品,以及豁免從事吸煙產品業人士,進口作開發用途的另類吸煙產品。
頂圖:立法會三讀通過禁售電子煙及加熱煙的條例草案。(直播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