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今日(26日)在立法會司法事務委員會上提到政府改革法援制度的宗旨是由於法援公帑資源被一小撮律師壟斷,因此要糾正過去的弊病。
周浩鼎認為每位律師接辦司法覆核個案有更嚴格上限可避免個別大狀包攬大部分案件、做法更公道;他還提到假如個別大狀或律師集中接辦大部分司法覆核案件是無法有足夠時間認真看待個案、對當事人不利。
周浩鼎表示過去法援把關比較寬鬆,但它其實是有權決定最終指派哪位律師,故不存在當事人提名某律師、法援必須照單全收情況,周浩鼎指這點必須澄清、以防止法援改革一事遭污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