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去年因偷越邊境罪在內地被定罪的逃犯,當中9人返港後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除17歲被告黃臨福已被判入教導所外,其餘8人今日(26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表示需時向被告索取指示,及與控方商討。法官因此將案件押後至12月21日再訊,8名被告續還押候訊。
8名被告依次為廖子文(18歲、無業)、鄭子豪(19歲、技術員)、張俊富(24歲、學生)、張銘裕(21歲、運輸工人)、嚴文謙(22歲、學生)、黃偉然(30歲、無業)、李子賢(31歲、測量員)以及郭子麟(19歲、學生)。
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姐」、「姑媽」或「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通過導致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喬映瑜、鄧棨然及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