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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民陣」未按時提交資料 警方搜查4個相關地點

消息指「民陣」未按時提交資料 警方搜查4個相關地點

責任編輯:蔣璐 2021-10-28 10:44:41 來源:香港商報網

    警方早前根據《社團條例》要求「民陣」提交資料,但「民陣」未有依時提交,警方今早(28日)採取行動,搜查與「民陣」相關的4個地點,包括社民連位於長沙灣永明街辦事處,以及「香港彩虹」位於油麻地立信大廈總部,暫時未有人被捕。

    今日上午約10時30分,港島總區刑事部探員分別到位於長沙灣永明街泰昌工廠大廈的社民連會址,以及在九龍彌敦道立信大廈的「香港彩虹」會址搜查。據了解,另外兩個搜查地點是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曾經住過的地址,其中一個是「香港民意研究所」主席鍾庭耀擁有的物業。

    陳皓桓於今年4月26日到警署報到時,收到警方社團事務主任信件,指「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第5條,要求「民陣」以書面向提供6項資料,包括交代「民陣」未有再申請社團註冊的原因;是否屬於《社團條例》附表中所列的人,若是,請提供證據;網頁及Facebook專頁是否由「民陣」管理;「民陣」自2006年9月11日至今曾經舉辦的公眾遊行及集會的日期和地點;「民陣」的收入來源、開支和收取資金的銀行戶口;以及「民陣」於去年12月9日舉辦國際人權日70周年「停止酷刑,尊重人權」聯署的目的及原因。

    警方在信中要求「民陣」於今年5月5日或以前提交上述6項資料,若資料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以及沒有提交資料,可被處以罰款2萬港元。(頂圖為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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