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鄒幸彤,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案件今日(28日)於西九龍法院再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再訊。
鄒幸彤申請保釋被拒,李卓人及何俊仁則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懲教看管。
「支聯會」清盤人蔡耀昌到庭應訊時稱,「支聯會」數天前從公司登記冊中被剔除,擔心如果法庭按條例決定由破產管理處代表「支聯會」應訊,會侵害「支聯會」的法律權益。羅官考慮後,將蔡耀昌暫列為「有利害關係人士」,並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10個星期,以待進一步調查,指警方在拘捕各被告當日,在「支聯會」會址及倉庫中搜獲60箱文件、50支記憶棒及9部電子器材,並要觀看150小時的錄影片段。法官要求控方縮短押後時間,到明年1月10日再訊。
4名被告分別為「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年9月8日,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