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特區報報道,10月27日,珠海正式出台《珠海市引入和使用社會數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據介紹,珠海為廣東首個出台社會數據政務化應用管理辦法的地市,《辦法》將進一步推動社會數據在公共服務領域高效應用,深化數字政府改革和數據治理變革。
據了解,以往,在社會數據使用和管理中,普遍存在社會數據難引入、數據復用率低、使用效益不明顯、數據管理不規範、數據安全保障弱等問題。此次,珠海統籌規範社會數據資源引入、管理和使用,是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題中之義。
《辦法》以統籌管理珠海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引入和使用社會數據為切入點,圍繞「一個要點、四項原則、兩類主體、六大環節」對各類社會數據的全生命周期進行規範。
「一個要點」即規範定義管理對象,對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引入和使用社會數據的行為進行管理。
「四項原則」即引入和使用社會數據需遵循「合法合規、充分授權,確有必要、來源穩定,一點接入、統一管理,全市共享、統分結合」的原則。
「兩類主體」即明確公共數據管理部門和引入和使用社會數據的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之間的職責分工。
「六大環節」即對社會數據的准入、登記、發布、共享、使用和退出進行全流程管理,從而確保社會數據在從引入到退出的全流程所涉及的主要環節都有法可依、有據可查,明確了不同主體在全流程中的權利、義務和配合機制,構建了多部門協同的社會數據綜合管理架構。
珠海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規範統籌珠海市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引入和使用社會數據,逐步構建政府向社會力量引入數據資源和數據服務的機制,一是引導政府側對社會數據的「統采共用、分采統用」,有效控制數據成本,不斷提升數據效益,實現數據價值最大化;二是推動政府需求側改革,加強政府引入社會數據力度,擴大數據要素流通市場。這將使社會數據資源引入和使用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