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今日(29日)宣布委任梅達明為秘書長,其任期於11月1日開始、為期3年。
監警會主席王沛詩提到梅達明由2012年加入會方出任副秘書長(行動),並在今年2月署任秘書長一職、他擁有豐富審核投訴個案經驗及執法知識,在領導和管理團隊方面表現出色;監警會深信梅達明能繼續帶領秘書處協助監警會監察投訴警察課處理和調查投訴個案,秉持獨立、公正、誠信價值觀去履行監警會法定職能,致力維持公平公正投訴警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