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發言人指該綠海龜體重51公斤、背甲長度則約71厘米,牠經海洋公園獸醫評估健康良好、適宜重回大海生活;署方感謝海洋公園獸醫及職員協助照顧有關綠海龜。
據了解綠海龜是在7月22日於榕樹凹魚類養殖區獲救,牠已植入晶片和扣上合金標誌,方便日後辨識身份、綠海龜背甲亦裝上衞星追蹤儀,漁護署可藉蒐集其數據來制定適當存護措施,並會與保育機構分享所得資料、更有效合力保護綠海龜。
所有野生龜類,包括海龜在香港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保護,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捕獵、蓄意干擾、管有、售賣或出口海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假如市民發現海龜蹤影或涉及海龜懷疑違規個案,可致電1823與漁護署聯絡。
頂圖說明:漁農自然護理署今日(29日)於香港南面水域放流1隻綠海龜,圖為該隻於7月22日在榕樹凹魚類養殖區獲救的綠海龜回歸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