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今日(29日)宣布,由11月1日起進入民政事務總署及各區民政處的辦公處所和轄下場地前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安排。除獲豁免人士外,所有人士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描場所二維碼,才獲准進入民政總署的辦公處所和場地。
新安排適用的民政總署及各區民政處轄下場地包括:
所有社區會堂及社區中心(包括用作臨時庇護中心的社區會堂及社區中心);各民政諮詢中心;牌照事務處的辦事處;以及遺產受益人支援組的辦事處。
在新安排下,12歲以下和65歲或以上的人士、有困難使用「安心出行」的殘疾人士在進入民政總署及各區民政處辦公處所和場地時,可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署方亦會因應實際情況,豁免個別人士在進入辦公處所和場地時使用「安心出行」,包括沒有智能手機的臨時庇護中心使用者。所有獲豁免人士必須填寫表格登記其姓名、身份證明文件首四位數字或字母、聯絡電話和到訪日期和時間,並須於登記時按有關場所人員要求展示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以作核實,有關場所人員亦會致電核實聯絡電話。
因應新安排下需時核實個人資料,獲豁免人士輪候使用公共服務或進入有關場所的時間可能會較長,署方建議市民提早到達,希望市民諒解。署方亦鼓勵可獲豁免人士盡量利用「安心出行」,以節省時間。(記者 李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