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有人網上煽動杯葛立選 各界要求依法嚴處

有人網上煽動杯葛立選 各界要求依法嚴處

責任編輯:程向明 2021-11-01 22:16:36 來源:香港商報網

 有自稱為「流亡組織」的「LIBERKONG」日前在網上討論區「連登」發帖,煽動網民全面杯葛立法會選舉。另外,前新民主同盟召集人、2021年7月辭任沙田區區議員的丘文俊,從10月31日晚22時連續在臉書煽動「全民杯葛2021立法會選舉」「不投票」「不參選」。目前在連登高登均有轉載。對此等公然挑戰選舉法例的行爲,各界人士要求依法嚴處。

 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回覆傅媒查詢時表示,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非法行為,可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的通訊,包括講話、書寫、 印刷、展示通告、廣播、於屏幕放映及播放紀錄帶或其他經記錄的材料等。

 發言人強調,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

 多名政界法律界人士接受文汇報等傳媒訪問時促請特區政府須嚴肅處理有關問題,確保選舉順利進行。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表示,就算香港國安法落實多時,仍有反中亂港之徒肆無忌憚,公然發布搞亂香港社會的信息,證明這批暴徒仍未死心,更以為轉貼海外文宣可以逃避法律責任。他認為,即使是網上平台,也需要遵守法律,加上今次為完善選舉制度後首場立法會選舉,必須維護選舉制度的莊嚴,執法部門應該嚴正執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馬豪輝表示,特區政府已經多次重申,任何人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非法行為,反中亂港之徒仍公然煽動市民破壞今次選舉,特區政府應該嚴正執法。他更指,今次事件顯示,應盡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包括加強規管透過網上平台進行各種煽動行動的罪行等。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有關帖文煽動不投票,已經涉嫌違法,有關文宣還提到不承認立法會選舉,令人質疑即煽動市民不承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可能已觸犯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他認為必須防止別有用心之徒破壞選舉,並建議效法澳洲,立法規定選民必須投票,否則會被罰款。

 大律師吳英鵬表示,任何人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致使其所投的選票在法律上被視為無效,均屬於嚴重的犯法行為,有關人等在網上煽動市民投白票,若涉及與外國或境外勢力勾結操縱和破壞香港選舉,則還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9條(3)項,最高刑罰面臨無期徒刑。

 他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選舉活動受到法律嚴格保護,市民也應該珍惜自己的民主權利,主動維護選舉公平和有序進行。(部分数据来源:文汇报)

責任編輯:程向明 有人網上煽動杯葛立選 各界要求依法嚴處
香港商報PDF
股市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7835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