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昨日(1日)落案起訴1名康文署康樂及文化事務處助理員,控告他涉嫌未經許可向1名下屬及1名承辦商員工索取貸款。
據了解,涉案康文署康樂助理為52歲陳志棟,被控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
廉署引述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9月19至今年1月31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分別向上述技工索取一筆未指明款項貸款及向上述管工索取一筆約2,000至3,000元貸款;有關技工及管工均即時拒絕被告要求,而署方已准予被告保釋,以待明日(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記者 唐信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