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旺角聯合廣場一間售賣翻版光碟的店舖被投擲2枚汽油彈,導致一名無辜途人被燒死,另有2人被燒傷,4名涉案男子被判誤殺罪成,被判監12至26年。警方在案發近22年後,拘捕一名49歲男子,涉嫌於當年窩藏罪犯。該男子今日(3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囚2年1個月23日。
被告劉潤強(49歲,無業),被控於1999年1月28日至1999年2月10日作妨礙司法公正行為,即協助張志謙及范柏基阻礙就刑事罪行的拘捕及檢控。
案情指,1999年1月28日旺角聯合廣場發生縱火事件,一名男子被燒死,1男1女途人被燒傷。警方約半個月後在元朗一單位找到疑犯張志謙、范柏基及被告,遂拘捕3人。被告在錄影會面中否認知悉縱火一事,其後因證據不足被釋放。但後來范柏基指被告及另外2人亦在案發現場,警方因此通緝被告。據入境處紀錄,被告從未離開香港,而他一直沒有更換智能身份證,惟被告去年因應換領身份證,在同年12月9日被捕。
被告在1999年及2020年的警誡供詞中承認,其中一名疑犯是他的表弟,另一名仍然在逃的人士亦是他的表親。事發前一晚,眾人聚會時表親聲稱,有人在聯合廣場襲擊其友人。案發後被告再見到兩表親時,被告察覺到他們牽涉在縱火案中,因擔心表弟惹上麻煩,於是透過妻子租下元朗單位讓表弟及其友人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