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助理陳冠忠,因涉及療程疏忽導致顧客死亡被裁定誤殺罪成的案件,兩人就刑期提出的上訴得直。上訴庭裁定,兩人各獲減刑2年,周向榮刑期減至10年,陳冠忠刑期減至8年。
判詞指,考慮到案件嚴重性及加刑因素後,認為2人判刑過重。判詞指,周向榮沒有建立一個安全系統去管理涉案的血製品,沒有確保血製品在無菌狀態,造成嚴重又明確的死亡風險,導致顧客死亡,周向榮的合適刑期應為監禁10年。
判詞指,陳冠忠罪責較周向榮輕,考慮到案發後他與妻子離婚,前妻其後自殺身亡,令年僅4歲的女兒失去母親,與在囚的父親分開,被告對悲劇感到十分痛苦,但他的嚴重疏忽亦令一名無辜市民死亡,刑期最低只能減至監禁8年。
DR醫學美容誤殺案發生於2012年,3名女顧客被注射遭細菌污染的血製品後,令3人出現敗血性休克,最終造成1死2傷殘。(中新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