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刊的《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連同旗下3間公司,早前先後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全部人不准保釋還押至今,其中前社長張劍虹今(5日)早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拒絕他的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
法官李素蘭說,沒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拒絕他的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看管,書面理由擇日公布。
首案5名被告為《蘋果日報》前高層包括59歲的張劍虹及47歲羅偉光、《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在香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案涉《蘋果日報》4名前高層,4人分別為筆名「李平」的前主筆楊清奇(55歲)、前副社長陳沛敏(51歲)、筆名「盧峯」的前主筆馮偉光(57歲)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51歲)。4人同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