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晚(5日)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由於4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及/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病徵與新冠病毒相似,為謹慎起見,相關學校或其指明級別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已經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檢規定。
1.任何在10月23日至11月5日,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須於11月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檢測,則須於11月9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11月3日至11月5日已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檢規定。
(1)土瓜灣江西街2號地下聖公會牧愛幼稚園;
(2)九龍城馬頭涌道139號地下至2樓聖三一中心幼稚園及幼兒園。
2.在10月23日至11月5日,於以下指明學校就讀以下指明級別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須於11月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1月3日至11月5日已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檢規定。
(1)沙田美田路1號聖母無玷聖心學校五年級;
(2)將軍澳學林里8號東華三院王余家潔紀念小學四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