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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至21日曾身處「海洋光譜號」人士需再次強檢

10月17至21日曾身處「海洋光譜號」人士需再次強檢

責任編輯:蔣璐 2021-11-06 22:01:37 來源:香港商報網

    皇家加勒比郵輪「海洋光譜號」上月有一名船員確診,被界定為復陽個案,港府今晚(6日)表示,上月17至21日曾身處郵輪超過2小時的人士,需再次強制檢測。

    港府今晚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肺炎核酸檢測。

    因應早前1宗於潛伏期間曾於香港逗留的輸入個案,於指定期間曾身處一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需要再次進行檢測,已經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人士亦須接受上述強制檢測。

    任何在10月17日至21日,曾身處郵輪海洋光譜號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乘客),須於11月9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1月4日至6日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另外,由於一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病徵與新冠病毒相似,為謹慎起見,相關學校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已經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任何在10月24日至11月6日,曾身處香港九龍荔枝角荔枝角道873號一號.西九龍西九龍薈1樓6-8號鋪香港靈糧堂秀德幼稚園╱香港靈糧堂秀德幼兒園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11月8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11月10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11月4日至11月6日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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