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低碳試點示範,加快推進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根據《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實施方案》要求,深圳市生態環境局近日啟動在全市範圍內徵集第一批近零碳排放區試點項目申報工作。據悉,試點項目建設將獲我市各類資金政策支持。
本次徵集的近零碳排放區試點項目包括區域、園區、社區、校園、建築、企業六大類型。試點項目需具備較大的減排潛力或較好的低碳基礎,具有一定的示範帶動作用。
具體申報要求如下:近零碳排放區域試點申報主體為城區、新區或重點片區的行政主管部門。區域規模較大的,可將其部分區域作為申報試點範圍;近零碳排放園區試點申報主體為園區管理委員會;近零碳排放社區試點。申報主體為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開發商或居住小區物業管理單位;近零碳排放校園試點申報主體為中小學校、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等;近零碳排放建築試點。申報主體為建築項目開發商、業主或運營管理單位,其中運營管理單位作為申報主體需提供業主授權證明;近零碳排放企業試點申報主體為在深圳市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申報單位根據《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實施方案》的要求,編制試點項目申請表和試點項目創建方案,報所在區(含新區、合作區,下同)生態環境部門審核。各區生態環境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並出具推薦意見,於2021年12月5日前匯總報送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有關部門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試點項目進行評審,經專家評審和統籌考慮後確定初步試點名單,公示無異後確定試點名單。
據悉,深圳將充分利用各類資金政策積極支持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對符合規定的試點項目予以獎勵或補貼,鼓勵各區財政對試點項目予以支持。同時積極引導各級金融機構為試點項目建設提供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金融支持,吸引各類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參與試點項目設計、改造和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