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而被判囚八年的陳振聰,早前刑滿出獄後被頒令破產,他近日向廈門市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華懋慈善基金、華懋集團及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等八名被告公開登報向陳振聰賠禮道歉外,更要確認陳振聰持有的龔如心遺囑屬真實。由於該宗投資債務案主要在廈門發生,所以陳振聰整理所有資料後,於2018年6月委託內地律師撰寫狀書提出控訴,向有關被告追究到底。
據《星島日報》報道,案件12日正式在廈門市人民法院開審,可算是華懋慈善基金的「控制權」爭拗由香港延伸至內地法庭。據悉,案件由初級法院處理,卻安排了五位法官組成合議庭,實屬史無前例,案中涉及的金額超過一千億元人民幣,陳振聰一方律師在庭上指,本案為「一國兩制」下處理極矚目的跨境民事案件。雙方律師陳詞完結,五位審判長押後頒布判決。
原告陳振聰一方向人民法院呈上涉及陳在本港多宗案件的聆訊謄本、檔案資料、判決書,以及華懋慈善基金在廈門債務糾紛的民事官司資料等。律師陳武能並向法院就是宗民事案作出詳細的法律分析,指出本案屬跨境案件,建議法院以事實為根據和以法律為準繩的審判原則,支持陳振聰的正當訴訟請求,判令八名被告須公開在媒體刊登賠禮道歉,恢復其名聲、人格及尊嚴,以及裁斷事件中有人在香港法庭發假誓,作假證供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
陳振聰一方律師更要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如發現有刑事犯罪嫌疑,應主動移送檢察機關、監察機關或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處理,故主張案中涉及刑事犯罪部分內容轉交有管轄權的廈門公安部門進行刑事立案,並將涉案犯罪分子進行刑事通緝。
根據陳振聰提供的起訴書顯示,他向內地法院提控八家公司,分別為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華懋集團有限公司、天耀(廈門)置業有限公司、天量有限公司、當銳有限公司、卓基工程有限公司、雄福有限公司及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陳指控八名被告在零九年透過進行投資廈門房地產項目,實際卻將籌集得來的資金,輾轉經律師事務所「捐贈」給華懋基金,用作繳付當年正在進行的龔如心遺產爭奪案各種費用。
義務代表陳振聰的北京律師陳武能陳辭稱,龔如心是一位愛國愛港的企業家,當她知道身患重病可能不久人世時,所做的安排是身後還能為香港社會作出貢獻,希望華懋集團不要散,她愛的人得到照顧,將主要利潤撥入華懋慈善基金,造福香港人,也向原告陳振聰交代了幾位能搞好基金的人士。華懋股權交給陳振聰,不是因陳振聰貪心,而是龔如心女士希望公司能繼續發展,不被解散,並實現她的願望。對目前華懋集團的現狀,龔如心女士在天之靈一定不安樂。希望司法和社會能了解真相,陳振聰只想完成龔如心女士的遺願。
消息指,代表華懋集團的深圳律師昨向法庭表示,龔仁心兄妹三人已和華懋慈善基金及華懋集團完全沒有關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