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17日)落案起訴一名清潔公司前經理及兩名清潔分判商的營運者,控告他們涉嫌就4個商場的地板保養工程,詐騙服務費用共約350萬元,以及處理從該勾當中獲得的犯罪得益共逾300萬元。各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明日(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三名被告。
3名被告分別為52歲陳沛然,為增力服務有限公司前營運經理,46歲林志華及47歲朱德榮,同為駿華服務有限公司營運者。
陳沛然及林志華同被控兩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林志華與朱德榮同被控一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二5(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增力是一所清潔公司,為其同系公司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管理的住宅屋苑、辦公室和商場提供清潔服務。案發時陳沛然負責監察由啟勝管理的4個商場的清潔合約。他於2011年成功向增力推薦分判商駿華,以施行地板保養工程。林志華及朱德榮是駿華的營運者,及該公司銀行戶口的授權簽署人。
陳沛然及林志華同涉嫌於2015年1月19日至2017年7月24日,虛假聲稱駿華已為上述4個商場施行「翻新大理石地板」保養工程,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增力及啟勝支付保養工程費用。據悉,有關保養工程涉及服務費用共逾350萬港元。
餘下一項控罪指林志華及朱德榮涉嫌於2015年1月19日至2017年6月29日,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駿華的銀行帳戶內合共逾300萬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一同串謀處理該財產,即洗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