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今日(23日)發表最新報告,發現2016年至2018年,本港共有259宗向死因庭匯報的兒童死亡個案,其中159宗死於自然,59人死於自殺,自殺成兒童最主要非自然死亡原因。
該報告顯示,259宗兒童死亡個案中,159宗死於自然,59人死於自殺,22人死於意外,8宗未能確定死因,7人遇襲致死,接近4成死於非自然因素。
報告指,59宗兒童自殺個案中,最年幼僅10歲,主要原因包括學業、家庭、精神及男女朋友關係等問題,另有接近6成自殺兒童曾以口頭、遺書、情緒激動及暴力行為等方式,透露輕生念頭。
此外,報告顯示,7宗兒童遇襲致死個案中,5宗的施襲者是兒童父母。
由於2009年至2018年的10年內,自殺是兒童死亡的第二大死因,委員會將進行專題檢討。委員會亦提出59項建議,並交予相關部門,預防可避免的兒童死亡事故,包括涉及自殺個案的建議,提醒教師對學生的文字或藝術作品中表達的困難提高警剔,及加強跨專業協作,監察有較高自殺風險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