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青年報消息,北京一私人診所違規接診發熱患者,導致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胡某未能被及時發現、確診以及採取控制措施,並進一步密切接觸多人,引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傳播的嚴重危險。11月24日,該診所負責人被北京東城法院以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6月8日至10日,崔某在經營其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永定門外大街的北京御景閣診所時,拒絕執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屬於採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乙類傳染病)疫情的相關措施,違規接診發熱患者胡某,且未按規定及時上報衛生防疫部門或採取其他控制措施,導致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胡某未能被及時發現、確診以及採取控制措施,並進一步密切接觸多人,引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傳播的嚴重危險。
2021年5月6日,崔某被民警抓獲。公訴機關認為,崔某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崔某對於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亦表示認可,並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辯護人的主要辯護意見是,崔某當庭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且系初犯,建議法庭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崔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發依法確定採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有傳播嚴重危險,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依法應予懲處。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崔某犯有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鑑於崔某當庭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從輕處罰。
法院以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崔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據早前據媒體報道,一餐飲店兩名店員確診,其中的男員工4日前往新發地市場購物,8日出現不適症狀,先後就診於御景閣診所、佑安醫院,經專家會診為確診病例,臨床分型為普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