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於本月22至24日,一連3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一連串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曙光行動」及連同與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行動中共拘捕7名懷疑非法勞工、2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3名逾期逗留人士及1名非法入境者。
在「曙光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12個目標地點,包括農場、食品加工場、住宅大廈、餐廳、菜檔及貨倉,拘捕5名懷疑非法勞工及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4男1女,年齡介乎35至48歲。當中2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外,1男1女亦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一名27歲男子。
另外,在「冠軍行動」中,執法人員於深水埗及西區搜查48個目標地點,包括裝修中單位、住宅大廈及餐廳,拘捕2名懷疑非法勞工、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3名逾期逗留人士及1名非法入境者。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1男1女,年齡分別為34及52歲。他們均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一名男子,年齡為54歲。當中2名懷疑非法勞工、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3名逾期逗留人士已交由入境處跟進。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