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今日(26日)宣布,推出在內地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旅行證件的新措施。由11月29日起,特區政府5個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即駐北京、上海、成都、廣東及武漢的辦事處,除處理換領特區護照的申請外,亦將會處理首次申請特區護照或換領「簽證身份書」,以及回港證的申請。
特區護照
在新措施下,合資格並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透過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其首次申請或換領特區護照申請,或以郵遞、投遞、親身、經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其申請至香港入境處,均可選擇在任何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領取特區護照。
簽證身份書
有關換領簽證身份書的申請,身處內地的合資格申請人,可透過駐內地辦事處親身遞交換領簽證身份書的申請,或郵遞換領簽證身份書的申請至香港入境處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兩者均可選擇在任何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領取簽證身份書。
回港證
至於申請回港證,身處內地的合資格申請人可透過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親身遞交換領回港證的申請,並授權一位香港諮詢人在所選定的香港入境處分區辦事處代為繳交申請費用及領取回港證。
有關申請各類旅行證件的詳情,請瀏覽入境處網頁www.immd.gov.hk或致電入境處查詢熱線2824 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