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歌手薛凱琪28日晚在社交平台IG分享一則短片,並留言:「是不是我見識少,我真係從來冇見過,買左(咗)佢我真係好開心。USB充電真係好環保!」片中顯示,有人以電弧打火機點燃蠟燭,不過片中未見點火人的模樣。
歌手薛凱琪資料圖片
該短片引發網友熱議,有人提醒薛凱琪,在香港用電弧打火機有可能犯法,勸她刪除片段。該短片在發布一段時候後已被刪除。
據了解,電弧打火機是以USB充電的打火機,內部由電池與簡單電路組成,通電後由裝置頂部的兩個正負極黑點會產生電弧,即可點燃物體。事關電弧打火機與電槍的部分構造相似,於香港屬違禁物品。
根據本港《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無牌管有或售賣電弧打火機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而無牌經營槍械或彈藥罪名,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年。
不過,電弧打火機在內地等地方可合法擁有及使用。薛凱琪今(29日)午更新IG,顯示她正身處內地與友人吃麵:「開完會中間剛好有一個鐘,然後親愛的花花話要帶我去三里屯食佢最鍾意食嘅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