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日前宣布將於12月31日結束營運,工聯會屬會服務業總工會自由工作者分會今日(2日)與約20名Uber Eats外賣員會面,關注員工權益。
據了解,Uber Eats外賣員分為自由人及包鐘,選擇包鐘形式的外賣員入職當天便有一個固定的更分及地區,每周工作不少於6天甚至7天,個別與公司協議後每周工作5天,期間平台亦有可能更改外賣員工作地區,外賣員如想請假需提早向平台申請,等平台批核後才可以放假,不然便會扣薪及影響接單率。
除此之外,平台亦設有懲罰機制, 分別以接單率及完成率限制外賣員,只要其中一項不足,公司規定不但會扣減薪金,甚至會停機不能登入平台,基本上平台所提出的要求,外賣員只能遵守,而外賣員有任何問題亦只能透過App以信息與平台客戶服務聯絡。
工會認為,外賣員與平台應屬僱傭關係,因為平台擁有大部分控制權,其中包薪金、工作地區、假期等等,且平台會透過App向外賣員發出公司指引,而外賣員只能選擇遵守或不做。故公司應向外賣提供勞工福利,包括年假、法定假期、遣散費等 。公司宣布結束營運理應向工作2年以上的員工發放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工會呼籲Uber Eats公司應盡快向員工,提供合理的解僱補償及遣散費,否則工會必定會協助工友爭取合利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