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職的47歲女警長前年涉嫌在上水少年警訊會所內,偷去警察紀念品USB及28張價值2400元的書券,被控2項盜竊罪,案件今(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
被告陳惠嫻,被控於2019年12月21日,在上水圍大埔區少年警訊會所的閱讀室內,偷竊2支刻有「大埔區少年警訊」字樣的警察紀念品USB,和8張商務印書館50元書券,上述物品為女警長3943吳詠璇的財產。
另外,被告亦被控於同日同地的電腦室內,偷竊20張商務印書館100元書券,上述物品屬於男子羅逸俊。被告現時停職。
辯方表示,需時閱覽閉路電視及錄影會面片段,以及索取大律師意見,申請押後至明年2月7日再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