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監委對山東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少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少華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案件訴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少華嚴重違反黨的群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省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少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李少華簡歷
李少華,女,漢族,1954年7月生,江蘇邳州人,本科學歷,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省檢察院刑事檢察處副處長、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等職。
1997年5月任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
2001年12月任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反貪污賄賂局局長;
2002年4月任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2006年12月任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正廳級檢察員;
2009年4月任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廳級);
2013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013年3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7年2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2018年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