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媒報道,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列車在宜蘭新馬站翻覆,造成18死、116人輕重傷,台鐵局認為「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所供應的列車具有瑕疵求償6.1億元(新台幣),台北地方法院今日(9日)審結後判決駁回請求,台鐵局敗訴。可上訴。
台鐵局提告主張,「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應提供台鐵無瑕疵列車,驗收時卻未將ATP遠端監視系統等功能納入測試計劃,且列車確實有主風泵、ATP遠端監視系統等問題,導致事故發生,須賠償顧客傷亡、設備及營業損失等。
列車製造商的律師說,台鐵未善加使用ATP遠端監視系統,且台鐵系統本身會發出過多告警訊息,使調度員無法判斷是否與ATP有關,即便遠端監控正常連線,調度員恐也會忽視不理,因此ATP遠端監視系統與事故並無因果關係。(圖片:中時新聞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