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今日(10日)公布,設立新的地區性無線寬頻系統(專用)牌照,讓牌照持有人設置及維持僅供其專用的無線寬頻通訊系統。通訊局會以行政方式指配26吉赫頻帶(24.25–27.5吉赫)及28吉赫頻帶(27.5–28.35吉赫)內,最多400兆赫按地區劃分的共用頻譜(共用頻譜)予地區性無線寬頻系統(專用)牌照持有人,用以設置其專用無線寬頻系統。
通訊局發言人表示,新設的地區性無線寬頻系統(專用)牌照會便利個別機構使用第五代(5G)或其他先進無線技術,以配合其運作需要,例如提升生產力及增進業務。預期新牌照能夠進一步推動各界使用5G技術和拓展萬物互聯,從而釋放這些技術在網絡型經濟的巨大潛力。
發言人指出,相對於現行的地區性無線寬頻服務牌照,新設立的牌照對營運範圍有較多限制,即持牌人所建立的系統只能自用、網絡覆蓋範圍限於一平方公里和牌照禁止向第三者提供服務。因此,牌照的規管方式較為寬鬆,牌照費亦較低。
地區性無線寬頻系統(專用)牌照有效期為5年,通訊局可視乎情況延長最多5年。牌照的周年牌費包括一萬元的固定費用,以及按所安裝的無線電基站數目而收取的費用。
新牌照現正接受申請。任何人士如有意使用共用頻譜設置及維持專用的地區性無線寬頻系統,可向通訊局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