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媒報道,高雄城中城大火暴露老舊大樓消防安全問題。高雄市議會昨日(14日)正式審查通過《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6樓以上未設管委會的公寓大廈要在施行日起一年內成立,同時賦予消防人員強制執行檢查之公權力,若有規避、拒絕消防局檢查,最高可罰5萬元新台幣。
這項「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通過後,高雄市政府將強制要求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閒置未使用的複合式營業場所也一併納入消防檢修申報,對於設有阻礙檢查之設施設備者,賦予消防人員逕予排除及強制執行檢查的公權力。
此外,對於規避、妨礙或拒絕消防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者,依條例規定,將處管理權人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及強制執行檢查;未成立管理委員會者則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圖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