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關於調整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個人申請條件的通告》發布,記者獲悉,即日起到2022年底,深圳居民名下無車的申請人,只需居住證就可以直接申請獲得新能源小汽車指標。其中在深圳的港澳台居民申領新能源小汽車(包括混合動力、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時,不要求連續24個月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療保險。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城市消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辦〔2021〕36號)》精神,深圳調整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個人申請條件,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及持有效身份證明並按本市公安機關規定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的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的外國人申領新能源小汽車(包括混合動力、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的,不要求持居住證人員最近連續24個月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療保險;不要求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的外國人近2年內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要求不變。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至2022年12月31日結束。
據了解,本次的放寬政策主要針對兩類群體,第一類是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的非深戶籍人員;第二類是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的外國人。
還有一類人群要特別說明。通告裏「《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要求不變」這句話的意思是,名下已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的人員再申領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仍需滿足「持居住證人員最近連續24個月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療保險」的條件。(記者 姚志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