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300萬名於8月1日透過八達通獲發首期消費券的市民,因其「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在11月底已達到4000元,今日(16日)起可獲發餘下1000元消費券,並將陸續收到相關手機短訊通知。
據消費券發放安排,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在首期消費券發放後的四至七個月,只要其合資格消費達到4000元,尾期1000元消費券便會在達標後的下一個月16日發放。若市民未達到4000元,只要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最遲在明年2月底(即首期消費券發放後七個月)達標,仍可趕及於明年3月16日獲發尾期1000元消費券。
市民可到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指定便利店及超級市場、八達通服務站或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拍卡領取消費券。第三期消費券可彈性運用,沒有使用期限。
此外,8月1日及10月1日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分別獲發第一期及第二期消費券的市民,其消費券的使用限期將於12月31日同時屆滿。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有效期過後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