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媒「聯合新聞網」報道,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今天開庭審理一起非法運輸毒品案,法院一審判決來自台灣的江姓與葉姓被告死刑,並分別另處5000萬越南盾(約合1.7萬港元)罰金。
據越南青年報(Tuoi Tre)報道,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今天開庭審理2019年一起非法運輸逾600公斤的毒品案,並以非法運輸毒品罪判處2名被告死刑。2名被告分別是來自台灣的33歲江姓男子與35歲葉姓男子。根據報道,胡志明市人民法院還對每名被告額外處以5000萬越南盾罰金。
報道表示,這起案件是越南所破獲非法運輸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案中,重量最多的一起。根據起訴書內容,2019年4月12日,胡志明市第5郡交警小組透過監視器發現3輛車違規停車,警方懷疑車上載有違禁品,出動人力展開追捕。越南警方最後攔下一輛由葉姓男子所駕駛的7人座汽車,江姓男子也在車上。此外,警方還攔下一輛由代駕公司司機黎黃福(Le Hoang Phuc,越南籍)所開的貨車。
經檢查,警方發現貨車內裝著60個紙箱,每一紙箱內有一個音響,音響裏面有許多寫着「觀音王」的茶包,裏頭藏有甲基安非他命,總重達606公斤。
據台媒報道,過去3年共有8名台灣人因毒品案而被越南警方逮捕,目前已有3人被判死刑,另有5人因案件仍在偵查中尚未獲得起訴。(圖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