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山東省濟寧市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山東省濟寧市監委對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原二級巡視員姜亞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姜亞南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在幹部選拔任用、崗位調整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在與行政管理對象交往中貪大錢佔小利;沉迷玩樂,長期組織或參與「帶彩頭」的麻將活動。貪慾膨脹,熱衷為私營企業主「站台」,互相利用、各取所需,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團購房項目建設、涉稅軟件推廣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姜亞南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稅務總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姜亞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山東省濟寧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姜亞南簡歷
姜亞南,男,漢族,1963年4月生,山東即墨人,研究生學歷,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
曾任山東省《地方稅務》雜誌社副社長,聊城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山東省地方稅務局財務裝備處副處長、機關服務中心主任等職;
2008年8月任濟寧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年6月任山東省地方稅務局二級巡視員,濟寧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6月任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二級巡視員;
2018年10月任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副巡視員(二級巡視員);
2019年6月任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二級巡視員;
2021年6月,被免去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二級巡視員職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