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近日批覆柘城縣「6·25」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經省政府事故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因使用蚊香不慎引發的重大火災事故。
2021年6月25日,位於河南省柘城縣遠襄鎮北街村的震興武館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153.7萬元。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國務院安委會對事故查處進行掛牌督辦,並派出督辦組具體指導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河南省政府於事故發生當日成立了「6·25」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省紀委監委成立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事故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原則,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和加強事故防範工作的措施建議。
經現場勘驗、調查詢問、檢驗鑑定、視頻分析、模擬實驗及專家論證,調查認定起火原因系余素芝使用蚊香不慎引燃紙箱、衣物等可燃物所致。造成火災蔓延擴大的主要原因是:起火建築未形成有效的防火分隔,起火房間使用可燃夾芯彩鋼板作為隔牆,起火房間火災荷載較大,火情發現晚,初期處置不力。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是:震興武館違規集中留宿學員,起火建築逃生通道不符合要求、違規在外窗上設置鐵柵欄,着火物產生大量高溫有毒煙氣等。
調查組認定,震興武館違法組織在校中小學生開展武術培訓,未依法辦理辦學許可證;未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對有關部門和單位檢查指出的火災隱患沒有及時整改;火災發生後,沒有及時報警,組織學員疏散不力。屬地黨委政府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安全責任意識不強,貫徹落實相關消防安全法律法規不到位。屬地教育體育、公安、消防、市場監管等部門,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和監管職責,對相關法律法規落實不到位,對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執法不到位。
對震興武館3名責任人,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措施,並移送檢察機關進行公訴。對事故涉及的31名有關公職人員,給予了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其中1名公職人員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措施,並移送檢察機關進行公訴。
事故調查組提出了六個方面的防範措施建議,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壓緊、壓實消防安全責任;強化針對性排查整治,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強化校外培訓機構監管,消除監管盲區;建立完善部門協同配合工作機制,堵塞管理漏洞;補齊基層消防安全短板,建立長效機制;持之以恆改進工作作風,堅決守住安全發展的底線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