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早前落案起訴6名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分判商時任員工涉嫌貪污收賄以協助建築工人獲分判商聘用,其中兩名被告從5名建築工人收取非法回佣2.7萬元,今日(21日)被判入獄最高半年。
據了解被判入獄員工為38歲許桂鍛和51歲林偉武,前者被判入獄半年、後者被判入獄兩個月,而許桂鍛需向分判商歸還所涉賄款金額;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兩名被告向建築工人收取的非法回佣佔工人日薪比例不少,罪行性質嚴重,必須判處2人即時監禁以示阻嚇。
廉署表示許桂鍛昨日(20日)承諾2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4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與《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而林偉武則承認上述其中1項串謀罪名。
案情透過許桂鍛和林偉武分別向2名建築工人指須於每個工作天從其1600元日薪中抽取300元支付回佣,以繼續受聘;兩名工人於2至3月期間經林偉武或直接提供分別9900和6900元非法回佣予許桂鍛,而羅振益在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介紹另外3名建築工人以日薪1600元到項目工地工作,並表示3人須於每個工作天向許桂鍛支付200元作回佣,至於3人在1至5月期間經羅振益或直接提供1.02萬元非法回佣予許桂鍛,該5名建築工人相信不支付回佣便不會獲分判商聘用或會遭許桂鍛解僱。
此外,37歲羅振益早前已承認上述3項串謀罪名,今早(21日)獲准以現金保釋至明年1月11日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廉署另分兩案起訴另外3名分判商時任「工頭」,其案件分別押後至明年答辯或審訊,而許桂鍛和林偉武的法庭程序是由署理高級檢控官廖偉雄代表、署方人員黎耀偉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