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前年10月6日在灣仔的示威中拘捕26人,其中涉案3男2女早前否認暴動罪、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今日(22日)裁定5人暴動罪罪脫。至於違《禁蒙面法》罪,除17歲女學生早前認罪外,其餘4人均被裁定罪名成立。
5被告包括15歲男學生林顯誠、17歲女學生李安翹、21歲女學生蘇雅賢、23歲男學生謝兆雄及26歲男音樂導師陳樂燊,他們全部否認1項暴動罪,即於前年10月6日在灣仔杜老志道及軒尼詩道與史釗域道及堅拿道西的一段路參與暴動。5人另涉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此前除李安翹外,其餘4人均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