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創辦人葉俊亨夫婦及關連公司,日前遭入稟高等法院,追討1.2億港元未還款款項。
原告為HAIFU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海富國際財務有限公司),3名被告為真一有限公司、葉俊亨及其妻鍾佩雲。
入稟狀指,葉氏夫婦為真一有限公司董事及股東。2017年4月,原告與真一達成借貸協議,向真一借出2億元,並由葉代表公司簽訂協議,葉氏夫婦則作為擔保人。
入稟狀指,原承諾在一年內歸還貸款,但葉及公司至今仍拖欠餘款1.2億元,原告遂入稟要求答辯人支付欠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