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11日,全港多區有暴徒打砸破壞等暴力活動,大批示威者於港鐵太古站外非法集結,拒保候查後被正式落案起訴。8名男女今日(28日)於東區法院均否認非法集結罪,部分人另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阻差辦公罪。
24歲的音響工程人員則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此罪的案情會留待案件開審前才宣讀,各人續准以1500至6000元保釋,至2022年2月28日作審前覆核。
8名被告被控於前年8月11日,和另外一些人在西灣河康山道近港鐵太古站C出口參與非法集結,分別是24歲音響工程人員林韋承、30歲戲院經理黎卓然、23歲電腦軟件工程師文誠康、18歲陳堃榮、28歲工程師謝誠謙、21歲學生余巧茵、29歲侍應戴偉軒及28歲銷售員陳朝安。林韋丞及陳堃榮另被控於同月同日在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林另涉管有無線電通話機。陳朝安另涉管有2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1個彈射器及1袋金屬彈丸。文城康另涉故意阻撓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本案另外2名被告,即18歲學生陳家俊和20歲學生陳悅早前已承認非法集結及管武罪,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及入獄半年。(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