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人員今(29日)早拘捕《立場新聞》6名現任及前任高層人員,涉嫌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自由黨今日表示,有關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對事件不作評論,重申支持執法當局依法履行職務,對牴觸法律行為堅決執法。
自由黨指出,《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然而,適用於香港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也清楚訂明,行使發表自由權利時,必須受法律限制,當中包括刑事法律。
自由黨認為,香港新聞機構只要依照香港的法律規範行事,香港的新聞自由將絲毫無損並得以維持。
頂圖:警方在《立場新聞》辦公室所在的大廈外巡邏。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