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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時評】新聞自由不是違法擋箭牌

【商報時評】新聞自由不是違法擋箭牌

責任編輯:蔣璐 2021-12-30 00:31:39 來源:香港商報網

    警方國安處昨展開行動,拘捕《立場新聞》6 名現任及前任高層管理人員,包括何韻詩、吳靄儀等,一干人等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 及第10 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警方同時凍結《立場新聞》6100 萬元資產,而《立場新聞》即時停止運作,遣散所有員工。

    今次的拘捕行動,再次說明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傳媒機構概莫能外,新聞自由不能突破國家安全的底線,絕不是違法行為的擋箭牌。傳媒機構只有守法,才能依法享有獲法律保障的言論及新聞自由,若有人打着「新聞自由」的幌子從事非法勾當,就一定會受到法律懲處。

    香港基本法和國安法明確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自由,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但任何權利自由都不是無邊界,要享受基本法和國安法保障的各種權利和自由,前提必須是履行守法的責任和義務。據警方透露,2020 年7 月至2021 年11 月期間,香港國安法已實施,但《立場新聞》仍發布多篇具煽動性文章,引起公眾憎恨、藐視香港特區政府及司法,煽動他人暴力、不遵守法律,文章存在毫無事實根據的惡意指控,更有部分文章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宣揚「港獨」思想、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此外,調查發現《立場新聞》資金來源隱秘,該媒體主要報道香港新聞,聲稱「不收贊助」,也無廣告業務,資金卻充裕到可以在英國開分社,原因引人懷疑。相信警方是在掌握足夠證據後採取執法行動,被拘捕者純屬咎由自取,而對於巨額資金的真正來源,執法部門必須徹查,尤其當中是否有涉及外部勢力或資金參與其中,一旦查實,當嚴厲執法。

    可以看到,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展現強大震懾力。一批反中亂港頭目或骨幹被依法判刑,反中亂港組織或解散,或停止運作,或跑路,紛紛作鳥獸散,香港社會恢復穩定,國家安全風險受控。警方專業執法,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成效卓著,值得充分肯定。惟仍有暗流湧動,反中亂港分子轉向搞「軟對抗」,利用媒體、文化、藝術、刊物等方式,企圖繼續向港人特別是青年人,鼓吹及灌輸對抗中央及特區政府的顛覆意識,本港的國安風險並未完全消除。《立場新聞》冥頑不靈、禍心不死,正是一例,其以「打擦邊球」的方式,借「新聞自由」之名行反中亂港之實,不僅悖逆了媒體該有的責任良知與新聞職業操守,更是公然踐踏法治。特區政府依法打擊犯罪,是切實維護法治與社會秩序的正義之舉,與所謂「新聞自由」毫無關係,正如警方指出,執法只針對發布煽動性文章,並不針對行業或公司,不會影響香港人權及出版自由。

    香港不存在任何凌駕法律和危害國家安全的自由,傳媒機構也不能有例外。警方國安處嚴正執法,顯現出撥亂反正的強大威力,亦是對其餘反中亂港媒體及組織的警示,任何假藉新聞工作、利用新聞工作作為工具,製造對立、煽動仇恨,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要妄想用一句「新聞自由」就可以逃脫罪責。(香港商報評論員蘇信)

    頂圖:警方在《立場新聞》辦公室所在的大廈外巡邏。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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