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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上環暴動案15人被裁定罪成 將押後判刑

前年上環暴動案15人被裁定罪成 將押後判刑

責任編輯:鄭嬋娟 2021-12-30 11:00:13 來源:香港商報網

   前年7月28日,示威者在上環同警方爆發激烈衝突,44人被控暴動,分成三案處理。最後一案15名被告中14人今日(30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另外一名案發時17歲男被告何栢耀,他的代表律師希望法庭押後一同處理15人判刑,獲法官練錦鴻批准。

   法官練錦鴻在裁決時指,今次案件需時較長,因為要待終審法院就同類案件作出闡釋和指引,終院指出暴動和非法集結屬於參與性罪行,如案發時暴動已經發生,其他人有意圖或作出行動參與,已經干犯有關控罪,認為14名被告當時均有參與暴動。法庭將會索取被告背景報告,預計押後4至5星期判刑。

   15名被告依次為21歲廚師陳偉林、22歲技工陳澤峰、24歲教師布紫晴、19歲學生何栢耀、20歲學生梁志鵬、31歲廚師楊位醒、20歲學生彭雨彤、28歲劉耀銓、30歲飛機師廖頌賢、28歲護士陳永琪、22歲電工林皓正、19歲學生廖紫婷、21歲無業李樹樺、21歲裝修工胡嘉俊及19歲無業張雯曦,同被控於2019年7月28日,在上環摩利臣街和文華里交界的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連同甄凱盈、廖天駿及其他人參與暴動。張雯曦另被控在同日同地管有雷射筆及無線電收發機,她已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控罪,另一控罪亦被判罪成。甄凱盈及廖天駿缺席聆訊,已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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